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9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经文学与传媒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讨论通过,特制定2023级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原则
1.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大一学业成绩与个性化发展需求,在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两个专业内进行互转。
2.专业优化与良性发展相结合
根据两个专业师资结构、教学资源条件、社会需求、教学组织与管理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的上限人数,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3.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转专业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和
转专业结果等会及时向学生公布,确保转专业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及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的监督。
二、转专业对象和人数
仅限于2023级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生,共117人(广编88人、戏文29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转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0%,即广编9人、戏文3人。
三、转专业接收条件
1.学生必须真正热爱所转专业,并提交转专业申请;
2.学生大一学业成绩绩点广播电视编导3.3以上、戏剧影视文学3.1以上,且专业课成绩无挂科现象;
3.有与专业相关特殊才能或获得校级以上奖项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2023级转入学生不留级。
四、转专业程序与进度安排
1.学生根据转专业实施方案,提交转专业申请;(9月1日-9月2日)
2.学院根据申请学生专业成绩的折算总分及排序;(9月3-9月4日)
3.学院组织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9月5日-9月6日)
4.学院根据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9月7日-9月8日))
五、其他事项说明
参照学校和学院其它专业转专业要求执行。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