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有组织科研的精神,本着科研能力“提质培优”的目标,学院在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增设以下若干版块,主要对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空白处做部分补充,在不违背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原则上拓宽科研成果赛道,以期促进学院老师科研积极性,保持成果产出稳定性,为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开拓更广阔前景。
(一)论文
1、全年内发表 C 刊超出 1 篇,超出部分按照 1000 元/篇配套支持;
2、全年内发表 C 扩展、北大核心超出 1 篇,超出部分按照 800 元/篇配套支持;
3、全年内发表 cssci 集刊,按照 500 元/篇配套支持,只支持一次;
(二)专著出版
资助对象:学院教工独著学术专著,三年内只资助一次。
需提供书稿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1、一类出版社资助 1 万/部;二类出版社资助 8 千/部;三类出版社资助出版6 千/部。(出版社类比参照学校科研文件)
2、接受学院资助需要签订合约,自签订合约之日起三年内正式出版,否则退回资助资金。
3、教材类不列入奖励(待定)
(三)课题立项
1、国家级项目立项奖励 2 千。
2、省部级(包括广州市哲社)项目立项奖励 1 千。
3、地市级项目立项奖励 500 元。
4、横向课题立项奖励 500 元。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1、参加学术会议,学院予以 1000 元/场资助,三年内只资助一次。
2、按照学校 99 项目报销要求。出差之前提供邀请函请系主任、院长或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提供公务卡刷卡记录、车船机票发票及登机证明、酒店发票等,提供会议发言证明。
本方案通过起即日生效。成果类统计以自然年为单位,截止到当年 12 月30 日。因学校科研经费波动较大,且经费使用规则有限制,请老师们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发票才能领取奖励“配套”。
以上细项解释权归文学与传媒学院所有。
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 年9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