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1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助金(以下简称助学金)资格审核与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包括国家财政下达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给予的生活补助金每生每年4000元,其中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育硕士的生活补助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上学期已发放全年度助学金的一半,本学期将发放另一半。
二、资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六)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
(七)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经过研究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现将2021-2022年国家助学金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国家助学金名单于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13249139278
特此公示。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年3月11日